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1249)
发布日期:2026-06-1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原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房屋间数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面积 | 备注 |
| 61 | 庄农房字第2939号 | 叶德利 | 住宅 | 5间 | 庄河市仙人洞镇夹皮沟村叶堡屯 | 88.00平方米 | 案号庄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辽0283执5095号庄河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辽0283民初7095号受协助人叶绍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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