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1488)
发布日期:2026-07-29
不动产权利人王富权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明阳镇大兴城村双石磨屯的经庄河市明阳镇人民政府于1997年4月14日审批的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王富权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王富权
发布日期:2026-07-29
不动产权利人王富权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明阳镇大兴城村双石磨屯的经庄河市明阳镇人民政府于1997年4月14日审批的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王富权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王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