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1311)
发布日期:2026-06-24
不动产权利人周孔金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黑岛镇侯家村周沟屯的经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5年7月10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周孔金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周孔金
发布日期:2026-06-24
不动产权利人周孔金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黑岛镇侯家村周沟屯的经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5年7月10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周孔金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周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