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公告(2026-1350)
发布日期:2026-07-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权证辽(2025)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502538号,因与不动产权证辽(2024)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502879号买卖合照需要,由权利人申请将不动产权证辽(2025)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502538号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备注 |
| 王立鹏 | 房屋所有权 | 住宅 | 庄河市长岭镇洪昌村兴元屯94-1号 | 辽(2025)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502538号 | 43.5平方米 |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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