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09-25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大连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落实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落实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规范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大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实施办法
(十一)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十二)负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对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保(合)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核准支付、对协议管理的定点单位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等职责进行业务指导。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新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新农合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六)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仅包括医疗保障局本级,无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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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设机构设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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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保障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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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医保局 来源: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 | 【打印】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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