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1-28
庄河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融媒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融媒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整合广播电视、报社、网站、新媒体机构平台,构建统筹内宣、外宣、网宣,融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社会宣传资源于一体的现代传播体系,按照“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的新架构,整合多媒体传播优势,实现平台间的协同配合、相互补充、相映成辉,实现新闻传播影响力最大化。
(二)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负责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庄河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承担时政、社会、经济、文化、体育等各条战线的新闻采编工作;承担重大主题宣传和重要典型报道工作;承担发布政务信息工作;承担重大新闻事件报道工作。
(三)编辑出版中共庄河市委机关刊物《庄河时讯》,承担广播频率、电视频道等节目制作、对外合作、安全播出以及新媒体建设等工作。
(四)开展融媒体建设和运行相关工作,推进数字出版和媒体深度融合。
(五)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构建集中统一的新闻资讯、权威发布和舆论引导平台,开展传媒舆情分析和研究工作,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六)负责建设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等业务的融合媒体平台。
(七)完成上级节目的转播任务和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融媒体中心部门决算仅包括庄河市融媒体中心本级,无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庄河市融媒体中心(庄河广播电视台、庄河报社、鸡冠山)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群事务部、综合服务部、财务部、总编室、采集中心、编辑中心、外宣部、运营管理部、播出保障部。
第二部分
庄河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
第三部分
庄河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5227.42万元,比2021年增加333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2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2年支出预算5227.42万元,比2021年增加3336.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7.86万元,公用经费108.96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3470.6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227.42万元,比2021年增加333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7.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27.42万元,比2021年增加3336.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7.86万元。公用经费108.96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3470.60 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 万元。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227.4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增加3336.22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增加了智慧城市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结构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22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227.4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3336.22万元,增长64%。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227.4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47.86万元,公用经费108.9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28.4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82.30万元、津贴补贴333.82万元、绩效工资:138.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34.5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67.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缴费19.34万元、住房公积金:118.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5.2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9.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50万元、水费:5.0万元、电费:16.0万元、邮电费:6.72万元、取暖费:21.63万元、差旅费:4.0万元、公务接待:2.0万元、工会会费:18.93万元、福利费: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8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36万元。其中退休费17.04万元、生活补助2.03万元、奖励金:0.29万元。
4.其他支出:3300.0万元.(智慧城市运行维护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0万元,包括融媒体本部以及下属0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境人员。
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7.0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无增减。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智慧城市运行维护项目情况(每个部门至少选取两个项目进行说明)
1、项目概述
项目确定的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中明确提出“根据项目实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和所需要的政府投入等因素,合理选择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等运作方式。”因此,新建项目向市场进一步开放,吸引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参与建设和运营是中央和各地政府努力推进的改革方向,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创新投融资模式,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37号)的相关内容,庄河市人民政府授权庄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引进具有资金实力和运营管理经验的投资运营伙伴成立项目公司,对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城市公共数据中心、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医疗、精准扶贫、智慧旅游打包进行建设,将市场机制和经营理念引入城市管理,既可拓展城市管理的综合资源,又能提升城市管理的能力和质量,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运营效率。本项目是在以上背景下提出的。
本项目的实施是拓宽资金来源,缓解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建立分担机制,实现风险分担最优配置的需要。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项目名称为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主要内容为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城市公共数据中心、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医疗、精准扶贫、智慧旅游共计十个子项目,推进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形成公共服务均等化、城市管理精细化、政务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智慧化的应用格局。
2、立项依据
(为了相应国家建设“智慧城市”的大政方针,构建完善高效的公共信息和服务体系,庄河市政府决定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启动“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功臣该项目”建设。该项目有利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项目有利于提升庄河市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民生工作的水平,有利于降低社会获取信息成本、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有利于推动政府部门(单位)通过信息化手段更好履行职能,提升工作效能。
3、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期实施主体为庄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项目进入运维期后,实施主体为庄河市融媒体中心。
)。
4、 实施方案
目前项目已进入运维期,根据《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运维方案》,结合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实际,完善运维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以流程为导向,以服务为核心”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转变服务理念、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用户服务满意度,保障智慧庄河项目的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以安全、连续和稳定的方式提供符合《特许经营权协议》要求的服务。
5、实施周期
项目合作期限为11.5年,其中建设期1.5年(以实际建设期为准),运营期10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33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城市运行维护费。
(二) 1、庄河市融媒体中心原鸡冠山转播台水电费购置费
1、项目概述:
2020年5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庄河市融媒体中心由3家单位组建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1月由庄河本级财政拨入鸡冠山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鸡冠山的电费支出费用等。根据庄河本级财政拨入资金使用具体要求,鸡冠山水电费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达到如下目标:利用有限资金保证安全优质播出。
2、立项依据
庄河市鸡冠山电视中心转播台1991年成立,主要承担着中央、省、市及本地无线广播电视节目在庄河地区的传播与覆盖,担负着宣传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科技知识的任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视需求。2007年起广播电视专项经费实行财政逐级负责。鸡冠山转播台水电费专项由庄河市本级财政拨付,主要用于转播庄河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设备运维电费及台站运行保障电费。
3、实施主体
项目集体组织实施的部门庄河市融媒体中心
4、 实施方案
逐月支付庄河市融媒体中心原鸡冠山电视转播台山下办公楼运行保障电费及山上发射机房设备运行维护电费。
5、 实施周期
项目从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止。为长期实施项目。
6、 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庄河市融媒体中心原鸡冠山水电费用。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2022年无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原则,本部门共计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个,预算金额3470.60万元,占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证融媒体正常运行。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涉密事项说明(若无涉密事项此项删除)
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2022年度本部门预算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和效果。
附件2:附件1本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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