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26
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领域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
(二)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及农业机械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等工作。
(三)为全市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机械安全、植物病虫害检测防治、植物检疫、畜牧良种改良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为全市水产养殖的病害监测预报、防疫检疫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为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疫病监测、疫情处置和应急保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承担为蚕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七)承担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单位内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部、种植业技术推广部、土壤肥料部、植物保护部、农业环境保护工作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部、水产技术推广部、畜牧技术推广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蚕业工作部。
第二部分
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899.1万元,比2020年增加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1899.1万元,比2020年增加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3.7万元,公用经费103.4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42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99.1万元,比2020年增加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99.1万元,比2020年增加62.9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1653.7万元,公用经费103.4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42 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99.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增加62.9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9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5.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0.5万元,下降25.5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重组。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类)15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5.2万元,下降35.8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重组。
3、农林水支出(213类)1277.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30.9万元,下降42.1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重组。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6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7.2万元,下降35.7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重组。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899.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53.7万元,公用经费245.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85.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和生活补助。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3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本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今年和上年均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重组。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大连分院课题研究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大连分院由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和庄河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围绕庄河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主要开展果树、食用菌、粮油作物等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示范推广,支撑和引领庄河现代农业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为确保2021年大连分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庄河市农业生产水平,带动庄河特色产业发展。组培草莓和蓝莓原种苗1.2万株和1.8万株,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15个和12项,建立果菜等示范基地8个,培训指导人次600人次。简要介绍项目确定的背景、预期目标、主要内容等基本情况。
2、立项依据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庄河市人民政府共建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大连分院合作协议》文件。
3、实施主体
庄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1)草莓蓝莓新品种种苗繁育支撑产业发展应用组织培养繁育技术繁育草莓原种苗1.2万株、蓝莓原种苗1.8万株,助推庄河草莓、蓝莓种苗产业提档升级。
(2)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引进蓝莓、草莓、玉米、大豆等新品种15个以上。
(3)蓝莓新品种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南高丛蓝莓日光温室高效栽培、蓝莓冷棚防寒栽培、蓝莓容器基质栽培等关键技术,为庄河市蓝莓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新技术试验示范集成示范百合花卉种球繁育、玉米新品种栽培、水稻直播、蓝莓新品种栽培、草莓种苗繁育等新技术12项以上。
(5)摸清番茄死秧瓶颈,促进番茄产业发展番茄死秧在庄河番茄产区危害严重,专家团队攻关病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制定适合庄河地区番茄生产的《设施番茄标准化栽培技术》。
(6)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大连分院与大连来宝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昕源沃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华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连亿泰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建立蓝莓、草莓、苹果李杏、食用菌、油用牡丹、番茄科技示范基地。
(7)科技培训宣传活动举办科技培训班5次,专家现场指导100人次,培训人数600人次。
(8)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在农业中心风险示范园建设南高丛蓝莓日光温室栽培示范棚1栋。
5、实施周期
项目从起始到终止时间:2021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20万元,用于示范基地建设费、业务费、种苗研发中心费用、车辆公务费。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万元, 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33万元,增长降低50.7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重组。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单位共计编制绩效目标6个,预算金额14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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