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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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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2-25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4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庄河市行政审批局牌子。

第三条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大连市委及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大连市委、大连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督办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举报,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省、大连市和我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意见,负责协调北黄海经济区管委会有关审批事宜。

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市各级营商环境建设机构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分工做好“互联网+政务”建设推进工作,负责督察督办8890非紧急类服务平台等渠道反映的问题。

承担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8890非紧急类服务平台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对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部门预算是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本部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情况办公室、营商办、招标办。

第二部分

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75.8万元,比2020年增加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275.8万元,比2020年增加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2万元,公用经费16.8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23.8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75.8万元,比2020年增加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5.8万元,比2020年增加43.3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128.2万元,公用经费16.8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30.8 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3.3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6.8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8.2万元,公用经费16.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8.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万元,包括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本部以及下属0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上年没有该项支出,今年也没有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经费能够满足本部门需要。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经费能够满足本部门需要。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15名雇员工资及保险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15名雇员工资及保险。

2、立项依据

为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力量,经庄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年7月4日会议研究决定(庄编发〔2016〕14号文件),同意行政服务中心增加合同人员编制5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合同制人员编制总数调整为15名。

3、实施主体

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4、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保证15名雇员工资及社保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4.5万元。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万元, 比2020年预算增加2.1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部门共计编制绩效目标3个,预算金额13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营商局部门预算表.xlsx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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