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23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综合协调全市渔业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渔兴海战略,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渔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渔业管理、发展有关制度。
2、承担指导渔业水域、宜渔滩涂、宜渔湿地以及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3、负责组织渔业调查研究,推进渔业科技创新;承担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应用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外海洋与渔业先进技术,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渔业新品种保护;管理渔业计量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渔业养殖、渔业捕捞生产和水产加工流通;提出渔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落实促进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拟订渔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渔村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水产品品牌;负责水产苗种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法活动;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5、承担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组织实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认证监督管理;负责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药物使用、药物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水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的查处违法活动。
6、负责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实施海洋捕捞许可制度;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渔事纠纷;维护国家海洋和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按规定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查处渔业捕捞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执行渔业双边协定,维护边境地区渔业生产秩序;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查处渔船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全市渔业无线电管理;组织遇险渔船抢险救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部门预算是包括本部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渔业渔民渔船管理渔业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党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编制管理和党务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承担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编制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车辆、采购和资产管理;协调落实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事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编制3名,主任职数1名。
二、渔业经济室
负责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配合有关部门承担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相关工作;监督执行国际渔业条约相关工作,监督执行渔业双边协定,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监督管理远洋渔业,负责渔业综合执法;负责渔业养殖生产安全工作。
行政编制2名,主任职数1名。
三、渔政管理室
负责渔业水域环境监管的责任;保护渔业资源,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按规定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负责渔业船舶登记许可;查处渔业捕捞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边境地区渔业生产秩序;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查处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协调组织遇险渔船抢险救助。
行政编制2名,主任职数1名
第二部分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065.20万元,比2020年增加8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1065.20万元,比2020年增加8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70万元,公用经费97.9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324.60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65.20万元,比2020年增加8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5.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65.20万元,比2020年增加893.1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642.70万元,公用经费97.90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324.60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 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5.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893.1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成立执法队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5.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农林水支出(213类)909.8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13.5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成立执法队,调入43名事业单位执法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9.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8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是:有退休职工去世。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7.4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成立执法队,调入43名事业单位执法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66.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6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成立执法队,调入43名事业单位执法人员。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0.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42.7万元,公用经费97.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42.7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2.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00万元,包括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本部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主要安排公务接待来庄办理渔业管理业务,比2020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成立执法队车辆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执法队车辆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执法队小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
项目主要用于渔业执法队执法船艇燃油及维修维护,转港渔船渔业安全管控,执法队政府雇员工资保险等支出。
2、立项依据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庄委办发[2019]55号)
3、实施主体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
4、 实施方案
项目于2020年12月进行了绩效事前评估,主要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了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本项目无第三方机构委托情况。
5、 实施周期
项目从起始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终止。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24.6万元,其中:
(1)渔业安全管理经费子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转港渔船渔业安全管控;
(2)渔政行政执法船艇燃油及修护子项目240万元,主要用于渔业执法队执法船艇燃油及维修维护等支出;
(3)政府雇员工资及保险子项目64.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队政府雇员工资保险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90万元, 比2020年预算增加47.7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成立执法队后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5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部门共计编制绩效目标3个,预算金额324.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 “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1.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3.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7、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支出。
18、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支出。
19、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反映除了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庄河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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