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2-26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18年8月30日,系庄河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1人,实有36人。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我市范围内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遭受家庭暴力的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进行庇护救助。
(二)承担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向规定的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出具婚姻登记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三)承担全市居民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
(四)承担庄河市范围内的遗体接运及火化处理任务;落实无丧葬补助等十一类人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
(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受委托开展殡葬管理相关执法等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开展残疾人就业指导与服务;向辖区内各类残疾人发放辅具。
(七)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系庄河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1人,实有36人。中心下设3个内设机构,2个分支机构。
第二部分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500.10万元,比2020年减少3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0.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500.1万元,比2020年减少3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2万元,公用经费27.6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204.3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00.1万元,比2020年减少3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0.1万元,比2020年减少302.1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268.2万元,公用经费27.6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204.3 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 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277.4万元,下降37.66%。主要原因:殡仪馆专项末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3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68万元,下降38.23%。主要原因:部分专项末纳入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4万元),下降33.51%。主要原因:经费自理人员根据要求以专项形式纳入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4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1.7万元,下降33.85%。主要原因:经费自理人员根据要求以专项形式纳入预算。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0.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68.2万元,公用经费27.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50.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81.2万元、津贴补贴61.3万元、绩效工资3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万元、住房公积金22.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1.1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1万元、取暖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业务招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福利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3.5万元、奖励金0.1万元、退休费9.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4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预算不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4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殡仪馆专用技术用车运行费以专项形式纳入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婚姻登记证书印制项目情况
婚姻登记证书印制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自2004年1月1日起,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根据上级规定,
每个省市指定厂家印制婚姻登记证,2012年开始根据上级要求免去对群众收取婚姻登记证工本费的决定。
2、立项依据
民发【2003】166号
3、实施主体
庄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1)项目的主要目标:根据婚姻登记数量定制结婚登记证、离
婚登记证。
(2)项目实施方案的路径是根据省指定的制证厂家沈阳制夹厂
购买。
5、实施周期
每一年度定制一次。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5万元,其中:
(1)结婚登记证19000本;
(2)离婚登记证6000本。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6万元, 比2020年预算减少48.1万元,降低63.56%,主要原因殡仪馆公用经费以专项形式纳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部门共计编制绩效目标5个,预算金额204.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它用车主要用于低保下乡等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
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
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归口管理的单位离退休(02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提租补贴(02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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