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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公安局2021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2-24

【字号: | |

庄河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场所;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二)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负责市局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边防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是包括庄河市公安局本级及下属1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2家,事业单位0家,具体包括:

1.庄河市公安局(本级)

2.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庄河市公安局设内设机构29个,设派出机构26个。


第二部分

庄河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629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1629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3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17.5万元,公用经费1955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817.5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29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29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31.5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12517.5万元,公用经费1955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817.5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031.5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和增加辅警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13100.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33.4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929.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8.4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78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8.5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47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1.2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72.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517.5万元,公用经费195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39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4、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公安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9万元,包括庄河市公安局本级以及下属1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10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部门今年没有该项支出,上年也没有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出国境业务都是通过上级统一办理,没有单独安排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增加招待费支出,预算控制在最低标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48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也没有该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禁毒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禁毒经费项目共计8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禁毒教育,开展禁毒宣传,进行毒品管控,打击贩毒运毒犯罪,查获违法吸毒人员,强制吸毒人员戒毒等。

2、立项依据

目前,涉毒案件时有发生,禁毒形势异常严峻,为了更好地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和经济环境,促进社会平安稳定,经济稳步增长,让老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必须加强禁毒管理。要做好禁毒工作必须满足禁毒工作的经费需求,重点投入禁毒大队和全局禁毒工作,保证经费足额到位。通过事前绩效评估,该项目实施具备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

3、实施主体

庄河市公安局。

4、实施方案

为了严厉打击贩毒运毒吸毒犯罪,强制吸毒人员戒毒,崇尚优良传统,优化社会环境。设立禁毒专项经费共计8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公安部和省厅关于禁毒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庄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重点投入禁毒大队和全局禁毒工作,保证经费足额到位。主要用于加强禁毒教育,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协助乡镇街道进行毒品管控,打击贩毒运毒犯罪,查获违法吸毒人员,强制吸毒人员戒毒等。

5、实施周期

一年为一个周期,项目起止时间:202111日至202112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宣传、戒毒管理、打击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5万元, 2020年预算增加97.7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14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842.1万元、服务类预算607.2万元、工程类预算64.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部门共计编制绩效目标10个,预算金额181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 执法执勤用车1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涉密事项说明

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2021年度本部门预算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共安全(204类)公安(02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204类)公安(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16.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提租补贴(02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庄河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庄河市公安局2021年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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