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2021年1~2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1-03-19
庄河市2020年1~2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494万元,增长63.3%,其中:税收收入59,183万元、增长33.3%,非税收入32,311万元、增长177.9%,分别占财政收入的64.7%和35.3%。
分级次看,市本级完成39,016万元,增长95.6%;乡镇级完成52,478万元,增长45.1%。
分征收部门看,税务部门组织的收入为63,537万元,增长33.9%;财政部门等组织的收入为27,957万元,增长226%。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0,221万元,增长108.6%。
分级次看,市本级完成136,944万元,增长119.1%;乡镇级完成43,267万元,增长80.9%。
从重点科目情况看,教育支出64,400万元,增长16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24万元,增长62.8%;卫生健康支出10,489万元,增长66.8%;城乡社区支出22,938万元,增长283.6%,农林水支出11,808万元,增长158.5%;住房保障支出3,960万元,增长10.3%。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
1、政府性基金收入
1~2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2,704万元,增长25410.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670万元,增长94358.3%。
2、政府性基金支出
1~2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208万元,增长12.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05万元,下降64.42%。
(三)与全大连市,瓦、普两市收入比较
1~2月份,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71亿元,增长13.3%,我市收入占全市收入的6.6%。
瓦房店收入完成32.18亿元,比我市少5.93亿元,税收占比为92.2%;普兰店收入完成11.04亿元,别比我市多1.89亿元,税收占比为23.6%。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在收入上升的同时,收入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1~2月份,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5亿元,增长63.3%,其中随着疫情有效控制,市场活力恢复,税收收入实现正增长;非税收入受一次性因素影响,增幅较大。
(二)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平衡。
虽有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影响,但由于市本级一次性非税收入拉动,全市收入大幅增长63.3%,分级次看,市本级靠一次性非税收入拉动增长95.6%,乡镇级增长45.1%,但乡镇间也不平衡。1~2月份,26个乡镇(街道、经济区)中,正增长的有20家,负增长的有6家,鞍子山乡增幅最大,高达381.6%。
(三)财政支出增长较快,刚性支出保障有力。
2021年,我市财政部门狠抓预算执行,积极调度资金,加快支出进度,一方面兑现绩效考核奖、职级并行;同时保障了工资、运转及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和防疫支出,确保国家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总的看1~2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支均在意料之中,但展望全年,我市的预算执行存在较大的风险,要做到保障“三保”等基本支出需求实为不易,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财政形势,全力做好预算执行:
狠抓收入,确保完成收入预期。在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积极组织收入,努力实现全年的收入目标。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大力招商引资,提高县级财政自给能力;加强项目投资管理,以推进项目促税收增长;加快推进土地出让进度,确保政府性基金收入达到年初预算,带动涉土税种收入增长;继续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调动乡镇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一是严格预算约束,没有预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等支出指标的支出项目一律不予追加;二是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及时批复下达预算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健全财政支出决策机制,加大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做到量力而行;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绩效评价和预算政策衔接机制,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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