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2020年1~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0-11-19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7,461万元,增长141.7%,其中:税收收入118,443万元、增长1.9%,非税收入319,018万元、增长393%,分别占财政收入的27.1%和72.9%。
分级次看,市本级完成352,292万元,增长251.7%;乡镇级完成85,169万元,增长5.3%。
分征收部门看,税务部门组织的收入为126,971万元,增长1.9%;财政部门等组织的收入为310,490万元,增长450.6%。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3,569万元,增长6.2%。
分级次看,市本级完成319,566万元,增长8%;乡镇级完成74,003万元,下降0.9%。
从重点科目情况看,教育支出76,307万元,增长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27万元,增长21.6%;卫生健康支出26,387万元,下降22.7%;城乡社区支出37,958万元,增长74.8%,农林水支出30,645万元,增长25.3%;住房保障支出17,542万元,下降28%。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
1、政府性基金收入
1~10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6,887万元,下降16.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0,026万元,下降11%。
2、政府性基金支出
1~10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3,494万元,增长10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2,962万元,增长2%。
(三)与全大连市,瓦、普两市收入比较
1~10月份,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5.57亿元,下降3.2%,我市收入占全市收入的7.2%。
瓦房店收入完成50.28亿元,比我市多6.53亿元,税收占比为16.3%;普兰店收入完成13.45亿元,比我市少30.3亿元,税收占比为82.1%。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税收实现正增长,非税对收入拉动作用大。
1~10月份,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7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7%,其中随着疫情有效控制,市场活力恢复,税收收入实现正增长;非税收入受一次性因素影响,增幅较大。
(二)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平衡。
虽有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影响,但由于市本级一次性非税收入拉动,全市收入大幅增长141.7%,分级次看,市本级靠一次性非税收入拉动增长251.7%,乡镇级增长5.3%,但乡镇间也不平衡。1~10月份,26个乡镇(街道、经济区)中,正增长的有16家,负增长的有10家,光明山镇增幅最大,高达127.1%,北黄海经济园区受同期一次性因素垫高基数影响,降幅达70.3%。
(三)“三保”支出保障有力。
2020年,我市财政部门狠抓预算执行,积极调度资金,加快支出进度,一方面兑现绩效考核奖、职级并行;同时保障了工资、运转及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和防疫支出,确保国家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总的看1~10月份,我市财政运行较为困难,在国家减税降费和疫情的双重影响下,税收收入减收明显,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下降,在这种不利条件下,我市做到保障“三保”等基本支出需求实为不易,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财政形势,全力做好预算执行:
狠抓收入,确保完成收入预期。在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积极组织收入,努力实现全年的收入目标。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大力招商引资,提高县级财政自给能力;加强项目投资管理,以推进项目促税收增长;加快推进土地出让进度,确保政府性基金收入达到年初预算,带动涉土税种收入增长;继续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调动乡镇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一是严格预算约束,没有预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等支出指标的支出项目一律不予追加;二是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及时批复下达预算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健全财政支出决策机制,加大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做到量力而行;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绩效评价和预算政策衔接机制,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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