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关于2023年6月份全市政府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抽查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13
按照大连市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6月份暨上半年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和监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
6月份,全市各单位向政府网站报送各类信息共382条,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主平台作用。政府部门方面,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信息发布数量较多;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信息质量较高。乡镇街道方面,明阳街道、黑岛镇、蓉花山镇和石城乡等信息发布数量较多;昌盛街道、徐岭镇和蓉花山镇等信息质量较高。
其中,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和王家镇等部分政务信息被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在庄河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发布频率较高。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我市共计开设政务新媒体27个,本次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庄河普法”“新华街道微工作”“庄河应急”“海天一色新兰店”“庄河市教育局”“庄河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微信公众号,原创较多,更新频率较高,充分发挥沟通传播作用;共计监测表述错误等问题20余处,均及时整改完毕。
二、上半年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政务信息报送数量不足,其中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和光明山镇等单位多月份“零”报送;部分单位依旧存在月底充数集中报送低质量信息、报送信息但未上报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单和使用旧版本审查单等问题。
2.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中依旧存在错别字、不规范表述、错漏信息等问题。
3. 部分政务新媒体出现“不提醒不更新”的情况;某些微信订阅号修改名称、迁移主体未及时报备,导致新媒体矩阵信息错误。
4. 多数单位工作人员对“意见征集”栏目中要发布重大决策草案(文件)解读(或起草说明)和征集期结束后需反馈意见征集结果(含采纳情况)意识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加强监管。信息发布前务必利用技术手段过滤错别字,坚决杜绝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和隐私泄露。针对重点内容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证14个自然日至少更新一次的频率。如有人员变动,要落实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断,切实保障更新时效和信息质量。对于各平台基础信息包括订阅号名称、认证类型和认证主体的变更要及时向市委网信办和市政府办公室报备。
(三)在“政民互动”类频道-“意见征集”类栏目中,草案(文件)要按时、规范发布草案解读(或起草说明),各项预公开征集意见公示要在征集期结束后及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含采纳情况)。
庄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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