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庄河市兰店乡解放村、元和村<庄自然勘2025-334号勘测定界图>项目征地》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5-07-25
为实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庄河市兰店乡解放村、元和村集体土地。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约4.6446公顷(面积以省政府批复为准),用于工业用地、停车场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规划用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11日前填写《反馈意见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自然资源局邮箱:gtj89814465@163.com。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
2、反馈意见表
庄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2:附件2.反馈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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