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发布日期:2022-11-25
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辽住建〔2016〕87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市驻沪办专报及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手册等先进经验做法,我市于3月16日印发了《庄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借鉴上海市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政策宣传、备案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做了具体要求。方案中明确,庄河市政府将依据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间先后向出资业主予以补贴,每部电梯财政补贴10万元,总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时为简化手续,编制了《庄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公开各环节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统一了安装工作开展前需填报的制式表格,明确整体工作流程。
实施意见印发以来,组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宣传相关政策,主动服务办事群众,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目前已收到居民安装申请近60份,组织相关单位踏勘现场50余处,有15个加装电梯工程进入公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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