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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新建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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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大连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的意见》(大委发〔2017〕31号)、《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大政发〔2017〕52号),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创新发展,带动我市重点行业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规模,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大连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订了《大连市新建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大经信发〔2018〕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已经发布。
  《管理办法》共7章22条,从资金补助范围和条件、补助方式和标准、申报材料、管理和监督等诸方面作出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与以往政府出台的补助/贴息政策相比,《管理办法》有几个不同点:

一是补助属于事后奖励补助,要求项目必须竣工投产;

二是补助内容作了较大调整,只对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进行补助,排除了土建投资,可以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三是设置的门槛较高,要求项目投资不能低于2000万元,但又考虑特殊情况,对目前产业规模较小、而市政府又大力扶持的人工智能产业降低至800万元及以上;

四是产业导向上更注重支持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支持产品高端化项目。
  近期,大连市工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年新建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更加细化,同时《2021年度大连市新建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对产业支持方向也有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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