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司法局徐岭司法所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排忧解难
发布日期:2021-01-26
近期,徐岭司法所分别衔接了营口监狱刑满释放人员贾某和在深圳监狱刑满释放人员张某。
贾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和盗窃罪在营口监狱服刑。跟营口监狱警官联络沟通及在当地走访了解到,贾某属于三无人员,服刑期间无任何亲友前去探监,而目前又因为疫情防控需要,敬老院和救助站暂时无法接收,给贾某正常回归社会带来很大的压力。为排解其心中消极情绪,鼓励贾某早日回归社会,徐岭司法所积极与其沟通联络,鼓励他重拾生活的信心,并与当地政府及所属村委会沟通汇报此情况。经徐岭镇党委研究决定,由镇政府拿出部分资金,先帮助贾某解决短期的吃住问题。贾某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高兴,并积极主动签订了安置帮教协议,同时表示会尽快适应社会,找到一份安分守己的工作,不再给政府填任何麻烦。
而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在深圳监狱服刑,并在此事故中丧失了左胳膊成了残疾人员。经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得知,张某家庭条件一般,目前未婚,为保障其日后正常的生活需要,司法所积极与镇残联、民政部门、村委会等部门联络沟通,协助他办理了残疾证、低保,使其未来的生活能多一份保障。
一直以来,徐岭司法所都把安置帮教人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对他们的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经济状况、从事职业、就业愿望、将来打算都有一定的了解,对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均能耐心与他们交流沟通,开导鼓励他们树立起重新生活的信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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