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河(库)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设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评审工作结束
发布日期:2020-12-24
庄河市“一河(库)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设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为确定服务单位一家,按照《庄河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庄委办发〔2017〕55号)和规定时间要求,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市96条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35座小型以上水库的“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治理保护方案。方案中应包含水利部印发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和辽宁省水利厅印发的《辽宁省“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编制通则》要求的框架内容主要有:河库基本情况,现状及基本问题,治理保护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分工。在“一河(库)一策”方案中附图,附图要求标注清楚乡村区域界线的河流示意图,并在1:10000地形图上标明河流水库存在问题、污染源及其他情况的现状图(需实测)。
目前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确定中标人为庄河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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