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鞍子山乡鞍子山村等8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13
一、背景
庄河市鞍子山乡鞍子山村等8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起草依据是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大委发〔2022〕2号)、大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 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部8处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同时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内容
庄河市鞍子山乡鞍子山村等8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共分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做好鞍子山乡鞍子山村等8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高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控制、解除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危机,减轻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内容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基础环境现状调查、历史环境事件调查、应急资源调查、应急工程设施调查、相关应急预案调查。在对现状环境状况及环境风险源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开展了固定污染源风险评估、流动污染源风险评估和非点源污染风险评估等系列工作。编制了相应的附表、附图及专题图件。第二部分为“应急防控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在对各类型环境污染风险源分析评估的基础上,考虑现状因素及不同污染风险源特征,筛选、预设并模拟不同污染风险源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情景过程,基于模拟分析结果,论证并划分预案情景。进一步构建水源地污染源应急防控、连接水体应急防控及取水口应急防控体系。编制了相应的附表、附图及专题图件。第三篇章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预案编制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价及善后处置等后期系列工作内容,通讯与信息、应急队伍、应急资源、经费保障、其他类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应急保障方面的内容。在附则中明确了预案解释权归属、预案修订和演练、预案实施日期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明确了鞍子山乡鞍子山村等8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以及队伍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经费保障和交通保障等内容,确保鞍子山乡鞍子山村等8处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人员及时到位、处置得当、应对充分。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鞍子山乡鞍子山村等8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http://www.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598_43278.html
解读人:生态环境分局 王冠89178137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庄河
招商资源
北黄海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