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庄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大连市政府 | 辽宁省政府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热门搜索: 招聘 公积金 环保
X
X

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山洪 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17

【字号: | |

一、预案更新依据

1.《关于加强2023年防汛抗旱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汛办字〔2023〕10号)要求,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应由同级政府审批后,报大连市防指备案。

2.《关于做好2023年庄河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庄应急发〔2023〕19号)要求,各类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发布后,应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我市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原为市防指2021年6月印发,2023年按照大连市防指要求应由同级政府审批印发,同时,因2023年我市机构调整,部分市防指成员单位名称变更,另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将部分单位新纳入市防指成员单位。

综上,本年对庄河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重新修订并印发。

二、预案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编制原则

1.4 适用范围

1.5 预案审批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2 经济社会情况

2.3 区域内的气象水文

2.4 历史发生的山洪灾害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3.3 危险区的划定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指挥机构

4.2 职责和分工

5 监测预警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5.2 预警实施措施

5.3 实时监测

5.4 通信

5.5 预报预警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工作

6.2 转移安置纪律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2 抢险、救灾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8.3 纪律

8.4 防汛值班制度

8.5 落实责任制


(联系人:应急局 周泽,89715110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山洪 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http://www.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598_39793.html



责编: 市政务公开办  来源: 庄河市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

   
网站标识码:2102830001 辽ICP备12006405号-1 |  辽公网安备 21028302000111号 |  您是第35244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