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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庄河市抗旱预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31

【字号: | |

一、预案更新依据

1.《关于加强2023年防汛抗旱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汛办字〔2023〕10号)要求,县级抗旱预案应由同级政府审批后,报大连市防指备案。

2.《关于做好2023年庄河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庄应急发〔2023〕19号)要求,各类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发布后,应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我市的抗旱预案为政府办2019年8月印发,原则上已达到修订年限。2023年因我市机构调整,部分市防指成员单位名称变更,另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将部分单位新纳入市防指成员单位。

综上,本年对庄河市抗旱预案重新修订并印发。

二、预案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预案分类及适用范围

2 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体系

2.2 职责

2.3专家组

3 预防及预警

3.1 预防

3.2 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Ⅳ级响应

4.3 Ⅲ级响应

4.4 Ⅱ级响应

4.5 Ⅰ级响应

4.6 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灾后恢复

5.2 工作评价

6 保障措施

6.1 资金保障

6.2 物资保障

6.3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6.4 应急队伍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宣传与培训

7 附则

7.1 编制与审批

7.2 预案修订

7.3 庄河市抗旱预案简表


(联系人:应急局 周泽,89715110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庄河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http://www.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598_38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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