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庄河市抗旱预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31
一、预案更新依据
1.《关于加强2023年防汛抗旱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汛办字〔2023〕10号)要求,县级抗旱预案应由同级政府审批后,报大连市防指备案。
2.《关于做好2023年庄河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庄应急发〔2023〕19号)要求,各类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发布后,应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我市的抗旱预案为政府办2019年8月印发,原则上已达到修订年限。2023年因我市机构调整,部分市防指成员单位名称变更,另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将部分单位新纳入市防指成员单位。
综上,本年对庄河市抗旱预案重新修订并印发。
二、预案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预案分类及适用范围
2 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体系
2.2 职责
2.3专家组
3 预防及预警
3.1 预防
3.2 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Ⅳ级响应
4.3 Ⅲ级响应
4.4 Ⅱ级响应
4.5 Ⅰ级响应
4.6 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灾后恢复
5.2 工作评价
6 保障措施
6.1 资金保障
6.2 物资保障
6.3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6.4 应急队伍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宣传与培训
7 附则
7.1 编制与审批
7.2 预案修订
7.3 庄河市抗旱预案简表
(联系人:应急局 周泽,89715110)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庄河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http://www.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598_38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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