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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方案、自然资源交易委员会工作方案和庄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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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完善国土空间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制度建设,提升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土地储备管理和自然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拟撤销原庄河市城乡规划收储交易工作委员会,成立庄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庄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和庄河市自然资源交易委员会,作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土地储备管理、自然资源交易管理的议事决策机构。综上,我局起草了《庄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方案》《庄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工作方案》《庄河市自然资源交易委员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三个《工作方案》均包括设立依据、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和工作组织四个部分:

(一)设立依据

1.庄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2010年7月,庄河市政府批准成立庄河市规划建设委员会。2019年6月,根据大连市工作要求,市政府同意规划、收储、交易整合成立市城乡规划收储交易工作委员会,三会合一。现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大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九条明确,“本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审议国土空间规划有关事项的法定议事机构地位”,根据2022年5月2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方案><大连市自然资源交易委员会工作方案><大连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参照执行通知精神,现单独设立庄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国土空间规划领域法定议事决策机构。

2.庄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2007年11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切实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2011年5月,市政府批准成立庄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2018年1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新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2019年5月,市政府同意规划、收储、交易整合成立市城乡规划收储交易工作委员会,三会合一。现因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单独设立庄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土地储备领域法定议事决策机构。

3.庄河市自然资源交易委员会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开发办、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组建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2〕46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委员会章程(试行)的通知》(交管办发〔2015〕01号),2019年6月,市政府同意规划、收储、交易整合成立市城乡规划收储交易工作委员会。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工作要求,增加相关事项,将土地交易管理扩展为自然资源交易管理,拟成立庄河市自然资源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易委员会”),作为庄河市政府自然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定议事决策机构。

(二)工作职责

1.庄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审议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重要事项,听取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2.庄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

审议有关土地储备的制度和政策、各乡镇(街道)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资金筹措等土地储备重要事项。

3.庄河市自然资源交易委员会

审议有关土地管理制度、政策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等土地资源有关重要事项。审议矿业权出让等矿产资源有关重要事项。未来将结合国家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需要情况,适时增加林、海等自然资源租赁、使用等交易事项审议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三个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相同,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计32人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人员名单)。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3人,由市政府分管日常工作副市长、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规划建设局的副主任和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局的副市长担任;公务委员21人,由国网庄河供电公司、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北黄海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组成;非公务委员7人,市人大代表2人市政协委员2人相关领域专家3人组成。原则上根据项目类型组织非公务委员轮流参加。

建立非公务委员库(共计76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增减人员名单)。其中:市人大代表28人,市政协委员15人,规划、经济、土地、矿产等相关领域专家33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召开各公务委员单位参加的征求意见联席会议,汇总上报委员会会议议题,以及撰写会议纪要等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兼任。

(四)工作组织

三个委员会均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委员会会议方式对上报议题进行审议和协调。主要通过联席会议进行意见征集,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也可视议题情况不定期召开。原则上通过联席会议征集无意见或意见已协调一致的项目,方可作为正式议题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审议经联席会议意见征集协调后的需提交委员会会议研究审议的相关事项。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可视审议事项紧急程度随时召开。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议题,委员会办公室每半年汇总1次,专题或书面向市委报告。三个委员会原则上一次召集,接续召开。


(联系人:自然资源局  尤佳伟,89814465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方案、自然资源交易委员会工作方案和庄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598_37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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