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 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28
背景: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大政发〔2021〕3号)和简政放权的原则,经七届政府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决定取消调整行政职权1,137项。其中:取消29项,承接1,018项,增加26项,调整管理方式64项。
目的:相关部门要做好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承接的事项,相关部门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确保“接得住”“落得实”;对增加的事项,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应进必进”原则,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及时编制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要转变管理方式,及时告知管理服务对象,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文件:《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 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597_21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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