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海域使用权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09
背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海域使用权审批工作,针对新申请用海及原有海域使用权续期、转让、继承、变更等事项审批,提出如下意见。一、审批权限
主要内容:一、申请条件二、审批流程(一)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国防建设项目;传统赶海区、海洋保护区、有争议的海域或涉及公共利益的海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采取申请审批程序。(二)其他海域确权(含已注销权证的海域)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出让方式取得。(三)对原有海域使用权提出续期、转让、继承、变更等事项采取申请审批程序。四、审批用海期限
文件:《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海域使用权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4_0_14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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