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 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25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的要求,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 ,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庄河市人民政府与庄河市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设立“庄河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推进庄河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有序、高效运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一、指导思想。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对复议、诉讼的补充作用,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争议解决途径,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工作原则。(一)坚持自愿原则、(二)坚持合法原则。四、运行方式实施细则。五、职责分工。六、健全制度。(一)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决策机制、(二)完善调解监督考核机制。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 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4_0_4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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