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0〕2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市场监管局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强化执行四个部分:
(二)总体要求。强调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明确了2020年9月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机制全覆盖、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明确要求制定我市的“一单两库”,即:检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相关部门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三)组织实施。明确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协调部门是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检查任务的发起部门。同时明确了双随机检查计划制定、人员配置、检查行为和检查结果公示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四)强化执行。明确了市政府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开展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优化流程,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科学性和规范化。
二、征求意见
2020年8月17日,市场监管局通过公文传输向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等14个市级部门征求意见并达成了一致。
《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7_597_11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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