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19〕28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庄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8
庄政办发〔2019〕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市政府对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汇总编制了《庄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今后,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涉及《事项清单》相关内容调整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照程序更新发布。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庄政办发〔2018〕77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911141455145161623052470.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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