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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19〕20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庄河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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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19〕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庄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庄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决策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要按照《庄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决策程序由市司法局负责指导,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要就决策的各环节主动、提前与市司法局做好衔接,提高决策效率。
2.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3.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决策目录进行相应调整。为保证市政府决策的严肃性,已经纳入决策目录的事项原则上不予调出,确需调出目录的,由承办单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调出。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91114144959106105971936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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