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19〕13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8
庄政办发〔2019〕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清单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台账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5.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系人名单
6.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过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系、深化专项整治、加大改革创新、推进双重预防,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保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平稳态势,根据《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连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各项法规要求,进一步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和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业监管责任,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隐患治理不彻底及屡查屡犯的问题,着力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范围、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
(二)整治重点
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洗浴中心、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冶金、化工、油气输送等重点行业和涉氨制冷、气瓶充装等重点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
四、执法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
使用单位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是否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二)设备管理方面
使用单位是否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已经办理使用登记,并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在用特种设备是否规范设置安全标识;在用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停用、报废设备是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数据是否准确;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修理、维保、拆卸、充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三)人员管理方面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操作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现场是否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熟悉应急预案并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分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31日前)
市政府成立庄河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进行专题部署。由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大连北黄海经济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981301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含大连北黄海经济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下同)、应急管理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至8月31日)
1.企业自查自改。2019年4月30日前,使用单位对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清单(附件1)制定自查计划,全面进行自查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排查,将查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台账(附件2)(以下简称“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逾期未完成整改、无法保证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及时报告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要公开台账和整改落实情况并承诺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台账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3)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部门监督检查。2019年8月31日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敏感时段重点检查等方式,对使用单位在用设备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发生,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长效隐患防控机制。
3.行业和属地隐患排查。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采取切实措施,发挥行业和属地管理职能,积极开展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填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清单(附件4),并将排查情况及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4.依法查处惩戒。2019年8月31日前,对拒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使用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对严重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严查重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查封停用一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设备,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1.组织“回头看”。2019年9月15日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自查自改是否全覆盖,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2.市政府督查。2019年9月30日前,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组建联合或专项督查组,对各行业、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的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检验专项整治效果。
3.迎接省、大连市政府督查。2019年10月31日前,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工作,迎接省、大连市政府的专项督查。
(四)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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