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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4

【字号: | |

庄政办发〔2018〕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庄河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业经2018年7月30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装配式建筑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条件意见书
  2.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条件意见书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8〕7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工业化深度融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发挥市场作用,注重政府引导,培育建筑产业集群,使装配式建筑发展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规划推进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根据多层次、多样化的建筑需求以及差异化的发展模式,结合不同建筑类型的具体特点,相应建设混凝土、钢、木结构装配式建筑。按照住宅、公共建筑及市政工程等项目类别,分类制定发展目标与推进措施,引导装配式建筑产业均衡发展。坚持全区域推进,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划分为重点区和积极发展区(重点区为:城关街道、兴达街道、新华街道、昌盛街道,积极发展区为:大郑镇、徐岭镇、兰店乡)。

  3.加强监管,保证质量

  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过程监管,强化对预制构件生产环节涉及的建筑原材料、建筑构配件、成品构件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质量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现代木结构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逐年提高,每年力争提高3%以上。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10%以上。大力推进新建住宅产业化全装修,逐年提高新建住宅产业化全装修比例。

  1.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

  政府投融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办公等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建筑项目及桥梁、轨道交通、道路、综合管廊、隧道等市政工程和港口、水利工程等,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2.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

  (1)重点区。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项目,30%以上建筑面积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和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2)积极发展区。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0%。由市规划建设局每年年初在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中提出装配式建筑占比。

  3.工业建筑

  符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建设项目,应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4.其他建筑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配套办公、研发等项目,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四)装配式建筑建设标准

  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符合国家、省和大连市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装配式住宅须产业化全装修。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

  科学制定《庄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8—2025年)》,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及控制性指标。〔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培育完善产品市场机制

  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做好关键技术和产品生产企业的引进,提高生产企业的产能和配套能力,培育1—3个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建设局、大连北黄海经济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发挥试点示范项目引领作用

  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引领带动装配式建筑的市场化发展。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大连北黄海经济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市规划建设局每年在供地阶段选择1—2个地块,向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装配式建筑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意见(所有单栋建筑必须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标识,且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采用BIM技术和工程总承包模式等,见附件1),并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报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同意后,作为供地条件。市规划建设局与中标项目单位签订《装配式建筑技术示范工程合同》,并负责监督履行。〔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大连北黄海经济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配合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

  (四)创新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

  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与全装修一体化集成设计;推进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行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市规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五)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设计、施工、开发、生产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承接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鼓励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装配式建筑项目时,与我市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责任单位: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规范装配式建筑建设招投标活动

  装配式建筑招标和评标活动应结合我市实际,参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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