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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庄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9

【字号: | |

庄政办发〔2018〕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庄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庄政发〔2017〕26号印发)和《庄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庄政办发〔2018〕59号印发),现将市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申报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2.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3.因工作需要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申报单位要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对本目录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庄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9111315553444716140233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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