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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字号: | |

庄政办发〔2018〕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品质,优化人居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健康庄河”建设为目标,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的原则,通过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大力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提高市民卫生文明素质及健康水平,为北黄海地区生态型港口城市建设和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乡卫生管理更加规范,城乡环境卫生更加优美,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通过国家专家组评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建成区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查找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成立创卫工作指挥机构,筹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学习《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确定各部门单位创卫工作的相应职责和任务。召开庄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印发《庄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大连市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宣传组、技术档案组及四个督导推进组开展广泛宣传,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培训,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参与创卫活动。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卫11项必备条件和8大块标准内容进行逐项研究,找出存在问题与差距并整改落实,将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逐一击破,进一步提升创卫工作质量。在常规工作基础上,逐步培养一些亮点工程。强化督查、上下联动,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初步建立创卫工作考核机制。

  (三)自查、省级申报阶段(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

  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自查的基础上,指挥部办公室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梳理问题,查漏补缺;邀请大连市创卫专家组织模拟检查,按照专家指导意见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整理好创卫资料和有关申报材料并报大连市备案;接受大连市对我市关于创卫工作的暗访、调研与考核。

  (四)省级审核阶段(2019年5月1日至6月30日)

  针对大连市对我市创卫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实施整改,进一步完善资料和现场准备工作,迎接辽宁省对我市创卫工作的暗访、考核工作。

  (五)全面迎检阶段(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省、大连市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开展各个项目的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工作,将创卫工作各项任务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面完成创卫工作资料建档工作,接受国家爱国卫生组织的暗访和技术评估,并根据国家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完善,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和命名。

  (六)巩固完善阶段(2020年)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指标要求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方面

  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乡两级爱国卫生组织健全、人员到位,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开展创卫活动,在已有的2个国家卫生镇、4个省级卫生镇基础上再创建1个国家卫生镇、一个省级卫生镇。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健康教育网络健全,主要媒体和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栏目;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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