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31
庄政办发〔201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2018年1月26日前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市消防大队,联系人:周宇,联系电话:89812490)。
附件:1.老旧居民小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2.群租房基本情况统计表
3.“三合一”场所基本情况统计表
4.文物古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消防大队,庄河供电公司,庄河市自来水公司。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印发
附件:201911121553047491572129570.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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