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庄河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9
庄政办发〔2017〕74号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56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48号)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积极完善市场机制,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规范发展秩序,健全服务体系,确保每个老年人都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发展产业化、集群化、个性化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业,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制定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事业,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多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二)保障基本,统筹发展。将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对有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服务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推动普适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三)科学规划,资源共享。依托现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结合区域内老年人状况,准确把握未来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实现养老和医疗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依托城乡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服务对象信息、健康信息和服务信息共享。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90%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捷服务的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网络信息平台,实行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网络化新模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 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均能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全部养老机构均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养老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完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按照“就近便捷、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双方责任,完善协作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可在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结对子的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保健咨询、体检筛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 (二)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的建设,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医养结合机构。提高综合医院服务老年患者的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 (三)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保健服务。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要符合法律法规、卫生计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按规定实行准入和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床位数不足100张的养老机构,可设立医务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床位数为100-200张的养老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设立医务室(护理站);床位数为200-300张的养老服务机构,应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或与邻近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床位数超过300张的养老机构,应设置综合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卫生计生部门要为其备案登记或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 (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开设家庭病床,以合理价格提供上门巡诊、健康查体、社区护理等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康复功能,为小型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局) (五)努力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老年人的能力。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收费、化验、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推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加强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合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加挂老年病科,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 (六)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之间的深层次合作。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以慢性病、老年病管理为重点,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和技术,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健全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深层次合作,积极发展养生保健、康复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办养老康复机构,探索发展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护理人员中医药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在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发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引导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机构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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