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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17年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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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17〕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17年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庄河市2017年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改造任务表

    2.大连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改造“五统一”建设标准

    3.大连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改造平面图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2017年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标准化村(社区)卫生室改造工作,根据《大连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大政办发〔2015〕120号印发)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完成涉及23个乡镇(街道)的82所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工作(详见附件1)。

  二、改造原则

  按照“一村办好一所公益性标准化卫生室”要求和保障基本、务求实效的原则,确保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布局合理、流程科学、功能完善。村卫生室执业场所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已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原则上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内进行改造;没有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可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在集体闲置房屋(学校或厂房)内进行改造。

  三、改造标准

  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具有独立通道和完备的供电、供暖、上下水、医疗废物处置等设施,能够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营。村卫生室内至少设有“一房五室”,即药房、诊察室、处置室、治疗(观察)室、妇幼保健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每室(房)应独立设置,具体建设标准见《大连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改造“五统一”建设标准》(附件2)。

  四、资金来源及补助方式

  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改造由市财政予以补助,改造资金不足7万元的,按实际金额给予补助;改造资金7万元以上的,给予7万元补助,超出部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15日前)

  召开全市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工作动员会,进行专题部署。

  (二)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9月16日—9月25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项目设计、预算、招投标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三)集中改造阶段(2017年9月26日—12月10日)

  完成82所村(社区)卫生室的标准化改造任务,统一制作牌匾、宣传栏与公示栏、设置科室标牌等,并做好工程决算。

  (四)竣工验收阶段(2017年12月11日—12月31日)

  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局和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全市村(社区)卫生室改造工程进行验收,依据工程决算报告,由市财政拨付改造资金。未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卫生计生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制。市卫生计生局做好相关业务工作指导。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加强建设项目财务监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领导,扎实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二)保证质量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连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改造“五统一”建设标准》开展改造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见附件3),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三)强化监督

  市政府将定期对我市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督查结果。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改造措施落到实处。


大连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改造“五统一”建设标准

  一、统一选址

  每个行政村由通过村委会组织村民界定的公益性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原则上进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二、统一标识

  (一)牌匾

  距门左侧墙边20厘米,距地面1.5米高,内容为××镇(街道)××村卫生室,中间为医用卫生标识,白十字套红心红线,标准为不锈钢板材,40厘米×50厘米,厚度2厘米,白色面板,宋体黑字。

  (二)宣传栏与公示栏

  村卫生室内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公示栏各一块,内容按新农合及公共卫生工作要求,宣传公示内容实用并定期更换,标准为1.5米×2米,统一不锈钢栏,分别有红色标头。村卫生室设国家统一基本药物目录板面一块、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职责板面一块,标准均为1米×1.5米,白色底板,红色标头,内容为黑色宋体字。

  (三)科室设置

  村卫生室要求有科室标识,科室内室有设置摆放,上墙内容统一样式、统一固定位置,讲究合理、协调和统一;诊断室统一医疗文书和各类登记本,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医疗文书规范、新农合管理和公共卫生工作要求进行统一;诊断室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装镜框上墙;药房药品要统一分区摆放,药柜上设置片剂、针剂、中成药外用药等标识牌;观察室统一配置被褥每床两套,被褥统一白色,被罩和床单上统一印制“××镇(街道)××村卫生室专用”字样及卫生标识,宋体红字;健康教育室设置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版面两块,内容精选经典、实用性强的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每月更换一次教育内容,标准为1米×1.5米。

  (四)着装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每人统一配置防护帽两个、长短袖白色工作服大褂各一件;工作服左胸前统一配置上岗证,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工作单位,一寸近期彩照并有压角公章,标准为5厘米×10厘米,底面浅蓝色,黑体字,塑料可卸可佩戴。

  (五)公章

  村卫生室刻制机构公章一枚,统一公章名称“××市(区)××镇(街道)××村卫生室”,规格标准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统一刻作。

  三、统一布局

  村卫生室一般设置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具有独立通道和完备的供电、供暖、上下水、医疗废物处理等设施,能够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营。村卫生室内至少设有“一房五室”,即药房、诊察室、处置室、治疗(观察)室、计划免疫接种室、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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