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5
庄政办发〔2017〕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标准化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对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根据《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庄政发〔2016〕16号)和《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庄政发〔2016〕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当前全市部署开展的“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为契机,结合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工作,高质量完成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事项标准编写工作。加快促进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化线上线下融合应用,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实现政府效能和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群众办事时限显著缩短,办事成本显著降低。
二、工作内容
(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17〕35号)和《关于转发省审改办〈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规范〉和〈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规范〉的通知》(大编办发〔2017〕127号)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编制范围,2017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我市政务服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通过门户网站和各级政府实体政务大厅及政务服务部门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编委办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配合)。
(二)形成本级目录和标准库
于大连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成后15日内,将我市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录入平台相关模块,形成本级目录和标准库。(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涉及政务服务部门配合)
(三)实现事项线下标准化
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要求,2017年12月底前推动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事项在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标准化。(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涉及政务服务部门配合)
(四)实行案卷标准化管理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将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规程以书面文本形式归档,确保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标准化后审批过程中的每一步骤、程序、环节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和文本体现,将所有文本装入标准案卷予以妥善保管,为后续的监督管理或复议、诉讼审查提供有效的支持。案卷文本制作要有统一标准的规范,并与目录管理系统、受理业务标准流程、受理业务主体责任、电子监察系统等进行格式化的对接。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事项,应建立网上备案电子档案,同时将纸质文本案卷统一归档。案卷须经由相应事项办理过程中每一步骤、程序、环节的责任主体签字方可生效归档。(涉及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业务指导)
三、实施步骤
(一)编制公布
按照省和大连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二)系统录入
于大连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成后15日内,将我市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录入平台相关模块,形成目录和标准库。
(三)总结验收
系统录入完成后1个月内,由市审改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共同组织对我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验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按各自负责的考核项目分工将考核结果报市绩效考核办,计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改革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担纲,将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改革项目抓紧抓好。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按时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确保不拖后腿、不延进度,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业务指导
市审改办和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编制公布和系统录入等工作的指导,推动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事项标准规范统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困难,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任务按时完成。
(三)严格监督检查
市审改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把握确定绩效考核计分,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督促各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沟通合作
要共商共议,协同推进,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的业务沟通,同时与周边县(市)展开深入交流,借鉴经验,总结提升。加强与企业、社会组织、行政权力相对人的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实行民主,提高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多种宣传阵地和各类媒体,宣传我市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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