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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9

【字号: | |

庄政办发〔2017〕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17〕3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燃料油生产、销售、使用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燃料油生产、销售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违规使用不合格燃料油行为,建立并完善“企业自律、行业指导、部门监管、分工协作”的燃料油品质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燃料油在我市生产、销售、使用。

  二、整治范围与相关要求

  (一)燃料油生产领域

  对全市所有燃料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废油加工利用企业。核实企业生产是否规范、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掌握生产燃料油流向,禁止生产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燃料油。

  (二)燃料油流通领域

  对全市除城区加油站外的全部燃料油经营单位进行品质抽检,重点检查城区外加油站、企业非经营加油站、燃料油经销企业、港区(含渔港)船舶燃料油供应企业、海上加油船、小型配送油罐车等。核实企业燃料油来源、销售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掌握不合格产品流向,禁止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燃料油流入我市。

  (三)燃料油使用环节

  按照“企业自律”原则,对全市使用燃料油企业的油品品质进行检查,重点抽查使用燃料油的工业锅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燃料油使用情况。核查燃料油来源、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溯源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成品油销售与使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内河(包括湖泊、水库等)和江海直达船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已被我市列为高污染燃料的油品。

  三、行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7年8月15日前)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行动阶段(2017年8月16日—8月25日)开展生产和销售领域整治行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使用燃料油情况进行检查。

  对部分工业锅炉燃料油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可视生产特性顺延至11月进行。

  (三)总结阶段(2017年8月31日前)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建立管理长效机制。顺延的工业锅炉燃料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单独报送。

  四、责任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调度工作;对燃料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燃料油生产企业建立完整的生产与销售台账,依法查处本地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行为;根据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对我市的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

  市商务局:对成品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从合法渠道购进成品油,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违法经营行为。

  市环保局:对商用锅炉使用燃料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将不合格燃料油供货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

  市港口口岸局:对港区(渔港除外)内不对外营运加油站、油品经营单位供油情况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料油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港区内销售不合格燃料油行为进行处理,将不合格燃料油供货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

  市海洋渔业局:对渔港内加油站和油品经营单位供油情况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料油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将不合格燃料油供货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信局:对工业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工业锅炉使用燃料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将不合格燃料油供货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

  市规划建设局:对房屋建设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料油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协同市交通局对管辖范围内施工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燃料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将不合格燃料油供货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

  大连海事局驻庄河办事处:对到港船舶燃油和海上船舶供应油品质量进行抽查,依法查处使用含量超标燃料油的船舶,将不合格燃料油供货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

  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中国石油销售庄河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庄河分公司:对下属单位的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指导,组织建立油品品质检测制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辖区内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职能分工、工作重点、任务及完成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联动机制

  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燃料油的典型案件。

  (三)营造整治氛围

  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宣传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燃料油的污染危害和整治行动要求,引导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将各类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与信息报送

  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市政府对行动不力、完成质量低、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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