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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3

【字号: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庄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图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庄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应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机构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3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职责
  2.4应急工作组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地质灾害监测、预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系统
  4 应急响应
  4.1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分级
  4.2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速报
  4.3应急响应
  4.4应急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评估调查
  5.2善后处置
  5.3灾后重建
  6 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
  6.2应急资金
  6.3应急物资
  6.4通信保障
  6.5应急技术保障
  6.6宣传、培训与演练
  6.7信息发布
  6.8监督检查
  7 预案管理
  8 奖励与问责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9.2预案解释部门
  9.3预案施行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大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庄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含市直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效率。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主体责任。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庄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领导全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由分管国土的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国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武装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发局、市林水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办、庄河供电公司、中国联通庄河分公司、中国移动庄河分公司、驻庄部队、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联系电话:89812646),市国土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1)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总指挥部、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大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灾与处置工作;组织、部署各成员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驻庄部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对外发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等重要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成员单位之间、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应急配合工作;汇集和上报险情、灾情、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指挥部统一安排,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审核与新闻报道,管理和引导媒体及从业记者,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市武装部:根据指挥部要求,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协调驻庄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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