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8
庄政办发〔2017〕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解决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大连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的工作格局,采取联合执法、严管重改的方式,重点对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力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内容
全市现有餐饮服务业单位(含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产生的油烟扰民、噪声污染、污水乱排放等问题。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市容秩序、油烟和噪声污染较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业单位。
三、整治时间
分阶段集中整治油烟和噪声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业单位。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餐饮服务业单位整治工作。
四、整治要求
对现有的餐饮服务业单位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治:
1.必须安装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的排烟通道,做到油烟集中排放,解决油烟异味污染。油烟净化装置要定期进行清洁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
2.对风机、空调制冷设备等易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配套建设隔音板、减振垫等隔音、减振设施,保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必须拆除经营使用的高音喇叭和其他产生噪声的音响设备。
4.有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向城市下水管网排放餐饮废水应符合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建设污水隔油设施,定期清理以保证隔油池正常运行。
5.应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餐厨垃圾必须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收集、储存、统一处置。
五、责任分工
此次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由市城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市城管局:依法查处餐饮服务业单位随意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和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服务业执照管理,依法查处或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业单位。
市环保局:督促餐饮服务业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噪声污染设施进行环境监测;依法查处没有环保许可手续的餐饮服务业单位。
市公安局:清理高音喇叭和其他产生噪声的音响设备;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阻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理,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市安监局: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业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整治任务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尽快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排,建立餐饮服务业整治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
(二)落实整治责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证照办理、选址布局、油烟处理、噪声防治、污水排放、及时处置等方面入手,细化量化整治任务。整治方案要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
(三)建立联动机制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建立联动机制,相互配合,加强执法监管,并依据有关管理法规规章强化执法力度,形成强大整治合力。统筹规划安排,科学组织实施,力求既有声势,又有成效。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污染违法问题,坚决取缔一批不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扰民违法业户。
(四)营造整治氛围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宣传教育行动,宣传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危害及整治要求,引导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对于未按要求实施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督查督办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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