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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8

【字号: | |

庄政办发〔2017〕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庄河市抗旱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抗旱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预案分类及适用范围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2.2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3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2.4 旱灾概况


   2.5 抗旱能力


  3 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体系


   3.2 职责


   3.3专家组


  4 预防及预警


   4.1 预防


   4.2 预警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2 Ⅳ级响应


   5.3 Ⅲ级响应


   5.4 Ⅱ级响应


   5.5 Ⅰ级响应


   5.6 响应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灾后恢复


   6.2 工作评价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7.4 应急队伍保障


   7.5 技术保障


   7.6 宣传与培训


  8 附则


   8.1 编制与审批


   8.2 预案修订


   8.3 庄河市抗旱预案简表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的需要, 减轻干旱风险,确立防旱、抗旱措施,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和抗旱主动性,保证防旱、抗旱救灾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维护城乡居民生活和社会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的现代化水平。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依法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以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抗旱预案编制大纲》《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连市抗旱预案》《庄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章规程。


  1.4 预案分类及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发生旱灾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案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我市位于辽东半岛东侧中部,大连市东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22度29分至123度31分,北纬39度25分至40度12分。东与东港市接壤,西以碧流河为界与普兰店区相邻,南濒黄海与长海县隔海相望,北依群山与盖州市、岫岩县相连。


  我市为低山丘陵区,属千山山脉南延部分。地势由南向北逐次升高,北部群山逶迤,峰峦重叠,平均海拔在500米以上。中部丘陵起伏,海拔在300米左右,溪流、峡谷、盆地、小平原间杂其间。南部沿海地势平坦宽阔,海拔在50米以下。全市地貌特征可概括为“五山一水四分平地”。


  我市地处北温带,属于暖温带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一定的海洋性气候特征。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历年平均气温9.3摄氏度,最高气温36摄氏度,最低气温-28.1摄氏度。历年平均日照2,429.7小时,日照率50%左右。


  历年平均降水量736毫米,受地形和季风影响,降水量自西南向东北递增。降雨年际分布不均,降雨最多的年份达1,149.5毫米,降雨少的年份只有489.5毫米。降水量月际变化比较明显,春播期的4、5月份降水量较少,占全年的11.7%。作物生长期的6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11.4%,7、8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57.9%,作物收获期的9、10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14.5%。由于年际分布不均,月际变化较大,形成严重春旱夏涝秋干等特点,影响春耕生产。据统计庄河市有78%年份处湿润状态,18%年份处半湿润状态,4%年份处半干旱状态。


  我市除与普兰店区为界的碧流河外,境内有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12条,其中英那河、庄河、湖里河、小寺河、小沙河、寡妇河、三岔河、地窨河、板桥河9条河流独立入海;蛤蜊河、庄河西支、响水河属部分河流的支流。


  2.2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我市辖6个乡、15个镇、4个街道,全市土地总面积4,113平方公里。2015年末户籍总人口83.55万人,农业人口60.23万人,生产总值614.7亿元;全市粮食种植面积91,700公顷,其中水田12,800公顷,玉米61,800公顷,大豆10,800公顷;粮食总产量45.5万吨,其中水稻7.39万吨、玉米32.8万吨、大豆2.7万吨;蔬菜播种面积6,813.33公顷,蔬菜总产量39.8万吨;果树种植面积27,000公顷,水果总产量40.4万吨。


  2.3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我庄河市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16.58亿立方米,地表水利用量3.82亿立方米,利用率23%;地下水多年平均可采资源量为1.99亿立方米,地下水利用量0.55亿立方米,利用率28%。


  2.4 旱灾概况


  据资料统计,自1957年到2008年的61年间,受旱面积占当年耕地面积10%—20%的小旱年份有20年;占20%—30%的中旱年份有12年;占30%—50%的大旱年份有6年;占50%以上的特大干旱年份有3年。全市平均每5年发生一次中旱,每10年发生一次大旱,作物播种期的4—5月份年年都旱,9—10月份作物成熟期每4年发生一次“掐脖旱”。由于干旱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特别是1999年连续干旱达4个多月,使我市遭遇特大旱灾,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旱面积50,666.67公顷,成灾面积21,333.33公顷,其中6,000公顷青苗被旱死,受灾人口21.7万人,成灾人口4.1万人。旱灾不仅影响工农业生产,也影响畜牧业的发展。2001-2003年连续干旱造成水库蓄水不足,为保大连城市用水,庄河三大灌区停止水田农业供水14,200公顷,实行水改旱。2004-2013年持续十年丰水。2014年遭遇自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干旱,汛期降水量仅为368毫米,由于连续数十天无有效降雨,造成作物受灾44,200公顷,人畜饮水困难2.4万人。2015和2016年仍为干旱年,连续干旱致使水库蓄水严重不足,为保城市及居民生活供水,2015至2017年三大水库停止农业供水,三大灌区的水田实行种植结构调整。


  2.5 抗旱能力


  2.5.1 工程体系情况


  2.5.1.1水源工程现状


  我市的抗旱水源工程主要有水库、塘坝、地下水取水井等。其中:


  水库35座,包括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31座。水库总库容69,008万立方米, 正常库容51,202万立方米。


  塘坝529座,正常总蓄水量796万立方米。


  地下水取水井19.48万眼,总取水量4,700万立方米。其中机电井17.84万眼,取水量4,610万立方米,人力井1.64万眼,取水量90万立方米。


  抗旱应急水源工程114处,主要为深井、山泉井、大口井等,分布于各乡镇,2014年至2015年干旱期间利用国家和大连市的抗旱补助资金修建,建成后交由受益单位运行使用和维护管理。


  2.5.1.2灌区工程现状


  全市灌溉渠道总计411处,总长850千米,其中流量1.0秒立方米以上的34处,长255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785座。水田灌溉用水形式是水库、塘坝、拦河闸(坝)、大口井等联合运用,用水途径分三类:一是水库、塘坝内的水通过干渠流入到支渠再到田间;二是从拦河闸(坝)直接利用河道径流引水及提水灌溉;三是大中水库将水引入河道内,利用拦河闸(坝)拦蓄后引水及提水灌溉。


  2.5.2 非工程体系情况


  在2014-2015年干旱期间,为有效保证城市用水和居民饮水,我市三大水库停止农业供水,三大灌区实行了种植结构调整。市政府争取上级投资为有关乡镇购置了抗旱水泵408台套,市本级物资库也储备了抗旱水泵、水袋等物资。市气象局实时监测天气情况和土壤墒情,及时提供旱情信息。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及时利用有利的天气形势,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在干旱期间有效缓解了旱情。各乡镇(街道)一村或多村联合成立一支抗旱服务队,为基层抗旱提供了最直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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