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17年老居民区改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庄政办发〔2017〕25号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17年老居民区改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2017年老居民区改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老居民区市民居住和生活条件,造福百姓,市政府决定2017年继续以“以奖代补”形式开展老居民区改造活动。为确保活动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好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完善老居民区基础设施为主线,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为目的,为老居民区市民创造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
二、改造范围
市区四个街道辖区内,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自行投资、自行组织施工队伍具体实施,对辖区内的弃管老居民区进行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和群众呼声,重点改造老居民区排水、道路硬化和照明等公共设施。
三、改造内容
对辖区内尚未改造的弃管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给排水、环卫设施、休闲健身设施等项目进行改造。已完成楼房区改造的,可以向平房区扩展。
四、相关规定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老居民区改造项目计划,报市规划建设局审定,根据审定结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市规划建设局审定后实施。未经审定自行实施的项目不予奖励。
2.各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选择施工和监理队伍,工程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3.市规划建设局作为市政府老居民区改造的牵头部门,负责老居民区改造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督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执行工序质量验收制度,前一道工序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须通知市规划建设局监督人员现场核验,做好隐蔽工程记录,由市规划建设局监督人员、街道办事处现场代表、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定。
4.市规划建设局会同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绘制竣工图,编制工程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统一报市财政局审核,审核结果作为市政府“以奖代补”政策的执行依据。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5月31日前)
确定改造项目,确定施工队伍,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二)改造阶段(2017年6月1日—9月30日)
按照已确定的改造计划,全面开工建设,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1日)
对改造小区工程量进行实测实量和工程竣工验收。
六、奖励办法
市政府根据实际完成投资额实行以奖代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奖励。奖励资金总额550万元,包括定额奖、超额奖和应急奖三部分。
1.定额奖指标320万元。城关街道、新华街道、兴达街道和昌盛街道定额奖指标均为80万元。未完成定额指标的街道办事处按实际投资额予以奖励。
2.超额奖指标130万元。各街道超额总额不足130万元时,按实际投资额全额补贴;超额总额超过130万元时,由所有超额的街道按统一比例分配;如某街道未完成定额奖指标的,剩余的定额奖指标并入超额奖指标内。测绘、设计等前期费用包含在超额奖内。
3.应急奖指标100万元。用于处理临时发生的应急事件,剩余指标并入超额奖内。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庄河市2017年老居民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老居民区改造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89706349),具体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协助各街道办事处落实老居民区改造项目、定期统计上报老居民区改造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老居民区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服务等。
2.巩固老居民区改造成果。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管理好已改造完成的老居民区。通过各种措施引导居民通过自我管理、自发维修等低成本管护模式维护改造成果。2011年以来已改造好的老居民区的管护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街道办事处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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