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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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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17〕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要求及省、大连市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新梳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版)》(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清单》共涉及22个部门174项随机抽查事项,具体内容包括抽查事项、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事项类别、抽查依据等要素。

  各有关部门要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布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不断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着力营造优质高效、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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