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6—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30
庄政办发〔2016〕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6—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庄河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行动计划(2016—201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18号)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6—2017年)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32号)精神,明确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重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创新标准体系,推进标准评价
(一)逐步取消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按照《辽宁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辽质监〔2015〕80号印发)要求,组织我市企业在全国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标准评价
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我市蓝莓、杂色蛤等特色产业、重点企业的主导产品执行标准的先进性进行评价。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完备的评价方法,选择有条件的行业和企业与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开展标准比对,提升我市企业采用标准的先进性。(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庄河标准”,促进品牌提升
(一)强化企业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制修订
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产品标准。鼓励企业自发组成产业技术联盟,开展联盟标准制定,助推我市支柱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团体标准制定
按照国家有关团体标准管理统一要求,在我市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中,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鼓励在食品加工、家具制造、循环经济、金属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市场和创新急需的团体标准,增加标准快速供给。(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
围绕《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印发)行动纲领,以家具制造、食品加工、循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软件与信息技术等特色产业为重点,结合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的优势,落实《大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大质监联〔2015〕3号印发),积极推动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庄河标准“走出去”
为提升我市制造业国际化水平,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引导和鼓励企业、科研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研制具有自主技术、具有国际标准水平的“庄河标准”,抢占技术标准竞争的制高点。充分利用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的大好时机,大力实施开放战略,积极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庄河标准“走出去”带动庄河制造和庄河企业“走出去”。(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商务局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共治
(一)完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以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为依托,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完善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统筹标准化发展政策和措施;整合全市各部门、各行业标准化资源,研究解决标准化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跨部门、跨领域重要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标准实施的综合监管
在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及民生工程等领域,进一步加大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切实保障安全惠及民生。(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农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一)加强队伍保障
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荐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加大我市标准化人才库建设力度,培养一批高水平标准化人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经费保障
市财政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加大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信息保障
借助大连市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契机,在我市已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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