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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25〕4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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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油烟治理,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推动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见实效,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根据《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大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大连市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美丽庄河建设为引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把解决餐饮油烟污染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加强执法、分类处置”的工作思路,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切实提高我市餐饮油烟治理水平,不断营造环境整洁、空气清新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压实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动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提倡烧烤店使用环保无烟烧烤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造成超标排放的行为,不断减少油烟扰民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为更好统筹全局,形成强大合力,顺利推进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庄河市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由陈高民副市长任组长,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德钢、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唐玮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关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兴达街道办事处、昌盛街道办事处。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庄河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具体工作衔接、组织协调和工作总结汇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汪文侠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工作需要,成立城关街道组、新华街道组、兴达街道组和昌盛街道组等4个指导整改小组。每个指导整改小组由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及相应属地街道工作人员组成,由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具体检查人员任指导整改小组组长。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及《庄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分工,开展联合指导整改工作。

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向工作专班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乡镇(街道)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

四、整治计划

(一)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1.广泛宣传(2025年1月~2025年2月)

充分发挥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媒体的作用,加大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信息发布力度;充分发挥社区信息文化的传播作用,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设施、法律法规、治理标准的宣传引导,扩大专项行动的告知范围,营造全民治污的浓厚氛围。(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2.指导整改(2025年3月~2025年6月)

对城区现有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摸底,现场检查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餐饮业主,并指导其整改;对未安装相应净化装置的餐饮服务场所予以技术指导,结合其经营特点,指导安装适合的处置设施。对餐饮业主开展餐饮油烟处置相关政策宣传,制定餐饮油烟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制作公示牌,定期公示净化装置的规范使用、清洗维修等信息,引导餐饮业主自觉、主动治污。(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3.联合执法(2025年7月~2025年11月)

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保良减污”期间,可连续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检查,直至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4.总结提升(2025年12月)

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总结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向市政府报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针对行动中成效显著的工作经验,及时向全市推广,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庄河生态环境分局)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主城区各类经营性餐饮服务场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职工食堂、大型商业设施类城市综合体内的中央厨房等餐饮油烟产生单位,重点检查市民集中投诉、反复投诉的餐饮场所(不包括不设厨房或不产生油烟和废气的餐饮场所)。

北黄海经济开发区以及其他居民集中居住的中心乡镇(街道)参照本方案执行,由属地政府(办事处)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三)联合执法检查内容

1.督导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

1)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对未安装或未按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专用烟道或烟道设置不规范造成污染的餐饮服务场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2)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主应当定期自行清洗烟帽和烟道,确保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并建立清洁保养台账,记录台账需连续保存一年以上,清理的污油泥不能乱排乱倒。已安装但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实行现场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2.规范餐饮服务场所燃料使用。禁燃区内餐饮服务场所必须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严禁使用原(散)煤、粉煤、煤泥等高污染燃料,现场发现,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划定露天烧烤区域,提倡使用环保无烟烧烤炉。对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置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经营秩序管理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不达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方可营业。

3.建立登记造册和限期销号机制。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严防假整改和问题反弹。对逾期未整改完成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改,需立案调查的依法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抓好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见成效。各指导整改小组要做好协调工作,小组之间、组内之间要做到步调一致、协同推进、整体联动,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逾期未整改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严格督察问责。联合执法期间,各指导整改小组要将联合执法工作情况梳理后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报送市领导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

(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餐饮服务场所建档建库工作,通过此次联合整改指导,建立基础台账,为常态化开展环境监测、管理及执法工作打好基础。开展常态化监测和监管,定期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油烟排放监测,或探索餐饮企业油烟废气在线监控试点工作。加强建筑行业管理,新、改、扩建具有餐饮功能的建筑物时,应当配套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合理布局餐饮行业发展,对住宅底商、未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底商,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或与周边住宅存在环境敏感区域的场所实行减量管理,减少对市民生活影响。

文件解读:图解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http://www.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603_53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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