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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十三五”期间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5

【字号: | |

庄政办发〔2016〕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十三五”期间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庄河市“十三五”期间都市型现代农业

基础设施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三五”期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辽农建组〔2015〕2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十三五”期间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0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禹杯”竞赛考核评比工作,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生态型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总体要求以加快完善水利保障体系为主要目标,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务现代化建设,奋力开创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局面

 

  继续以“大禹杯”竞赛的形式,组织动员全市各乡镇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开展农田基本建设,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配套,加快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抓好防汛抗旱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深入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压采地下水计划实施,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和水源保护,实施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充分开发利用雨洪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进一步健全多元投融资机制,调动各方面投入积极性,加快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加强全程督导检查,推动全市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

 

  重点考核各乡镇农田基本建设的机构设置、激励引导机制的建立、资金投入、实施方案制定、工程计划落实、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和信息宣传工作等情况。

 

  (二)筹资投劳

 

  重点考核各乡镇通过落实财政补助等筹资投劳政策和办法,组织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投工投劳,吸引、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农田基本建设和发展民营水利等情况。

 

  (三)农建规划

 

  重点考核各乡镇是否结合本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组织开展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项目库建立等情况。

 

  (四)工程建设和管理

 

  重点考核各乡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监督检查、建设程序等情况,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情况。

 

  (五)科技水平

 

  重点考核各乡镇在农田基本建设中引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创新运行机制,提高农田基本建设的科技含量等情况。

 

  (六)工程效益

重点考核各乡镇工程配套是否完善,规划建设目标是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是否实现最大化等情况。

 

  三、考评办法

 

  (一)竞赛时间

 

  本次竞赛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考核指标的统计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优胜、先进单位的设置

 

  我市“十三五”期间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禹杯”竞赛设大连市优胜单位(7个)、庄河市优胜单位(5个)和庄河市先进单位(5个)。

 

  (三)优胜、先进单位的评定

 

  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的评定采取农建绩效考评成绩排名与庄河市“十三五”期间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禹杯”竞赛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综合考核排名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考核产生推荐名单,报大连市审定,最终确定大连市优胜单位、庄河市优胜单位和庄河市先进单位。

 

  年度农建绩效考评细则由庄河市“十三五”期间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禹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四、奖励办法

 

  “十三五”期间,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禹杯”竞赛每年奖励一次,对大连市优胜单位奖励资金4万元,由大连市财政拨付;对庄河市优胜单位奖励资金2.5万元,对庄河市先进单位奖励资金1.5万元,由庄河市财政拨付。

奖励资金须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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