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实施蓝天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6
庄政办发〔2015〕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实施蓝天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庄河市实施蓝天工程工作方案
为加快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落实好《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的意见》(大政发〔2015〕57号)要求,做好控煤、控尘、控车、控工业和调结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取缔燃煤小锅炉
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大政发〔2015〕41号)要求,2016年3月底前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向社会公布;2016年10月底前拆除禁燃区内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7年做好燃煤锅炉整治成果巩固工作。(市规划建设局负责禁燃区内燃煤集中供暖锅炉拆除,市经信局负责禁燃区内工业燃煤锅炉拆除,市环保局负责禁燃区内服务行业燃煤锅炉拆除)
(二)严格控制燃煤总量
结合大连市要求,2017年底前制定并发布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
结合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燃煤供暖锅炉房的关停,加快建设“煤改气”项目和工业燃煤锅炉替代项目。(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
(三)严控扬尘污染
全面落实《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大政令第121号)规定,重点做好封闭围挡工作及现场扬尘管控工作。加大道路运输扬尘监管,实现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封闭。加大道路施工扬尘管控,进一步完善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率达到80%以上,禁止焚烧树叶、枯草和垃圾。(市规划建设局)
加强闲置土地扬尘防控工作。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市国土局)
强化绿化工作,2016年新增绿化面积1,000公顷以上。(市林水局)
2016年完成全市工业物料堆场封闭工作。(市环保局)
(四)严控机动车污染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全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全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汽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以上,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市环保局)
落实油品升级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全市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市商务局)
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市市场监管局)
(五)严控工业污染
以20吨以上燃煤锅炉整治为重点,落实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保留的大型燃煤设施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6年底前全面推进家具制造和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2017年完成全部整治任务。2016年5月底全面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市环保局)
(六)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
抓紧完成大连循环产业经济区、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辽宁海洋产业经济区供热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落实。(各经济区管委会)
(七)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控秸秆焚烧
落实秸秆焚烧工作责任制,基本消灭大面积、连片焚烧火点。加大秸秆还田工作力度,推广使用粉碎型秸秆收割机。积极推进秸秆有机肥制造。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670公顷以上。(市农发局、各涉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加大秸秆焚烧火点环境监察,落实通报制度。(市环保局,各涉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强化重污染日应对工作
庄河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庄河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须迅速实施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庄河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九)加强法制建设,严格环境执法
加强环境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管职责。(市环保局)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目标
为加强蓝天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庄河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成员:由市长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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