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3
庄政办发〔2015〕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庄河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标准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为贯彻落实省食安委和大连市食安委的总体部署,持续、深入地做好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早日实现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创建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积极参与的新机制,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巩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大幅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道、示范乡镇比例,到2016年9月各乡镇(街道)力争达到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考核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到2016年底顺利通过省食安委组织的考核验收,使我市成为“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城市”。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部署,各乡镇(街道)负责推进,对照省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试点考核评价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二)部门监管,突出重点。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 (三)社会共治,全面推进。全面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中介等力量和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活动。 (四)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的最终衡量标尺,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保证创建成果,让群众得到实惠。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高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协调互动的监管网络机制。完善市乡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社区(村)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及管理制度,实现监管网络全覆盖。 2.建立权责一致的监管责任机制。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重点问题、重点乡镇(街道)、重点品种落实监管责任。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建立严格权威的依法惩处机制。坚持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处理规定,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完善跨乡镇(街道)、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打假机制,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4.建立积极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预演培训和演练。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件),处置率达到100%;举报投诉受理率、调查处理率、回告率均达到100%。各乡镇(街道)、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须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联络员制度、舆情监测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5.建立健康发展的产业服务机制。落实国家、省、大连市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培育食品知名品牌;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 6.建立系统公正的目标考评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比重不低于3%,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须达到中等偏上。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二)建设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支撑体系 1.构建政策法规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我市配套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准入、生产许可、检验检测、行业监管、风险控制、信息公开、应急处置等工作。 2.构建检验检测体系。整合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加强检验机构、设施设备、技术队伍建设,使其具备对主要食品和重点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制定食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建设共享数据平台。支持食品安全监测点、食源性疾病监测点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的建设。鼓励支持企业自检。 3.构建信息追溯体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推进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建立乳和乳制品、白酒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进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市场的电子追溯系统建设。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4.构建教育培训体系。每年组织食品安全监督员进行轮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组织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并做好记录。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10小时。政府部门每月至少举办2期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社区(村)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5.构建诚实信用体系。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精神,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等方面给予诚信企业重点支持。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限制失信企业及其产品进入市场。 (三)有效控制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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