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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15年老居民区改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31

【字号: | |

                  庄政办发〔2015〕47号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15年老居民区改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庄河市2015年老居民区改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忧于民、造福百姓,改善老居民区市民居住和生活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市政府决定2015年继续实施老居民区改造活动。为确保活动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好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为目的,以完善老居民区基础设施为主线,将老居民区逐步改造成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区。

  二、工作内容

  配套完善老居民区基础设施功能。对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给排水、环卫设施、休闲健身设施等项目进行系统化升级改造,完善老居民区功能。对已完成楼房区改造的,可向平房区扩展。

  三、改造范围

  市区四个街道辖区内。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对辖区内剩余的弃管老居民区进行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和群众要求,完善老居民区公共基础设施。由各街道办事处自行投资、自行组织施工队伍改造,也可发动居民自愿参与建设新家园的活动。

  四、相关规定

  1.老居民区改造项目由各街道办事处提出计划,报市规划建设局审定。项目审定后方可实施,自行实施的项目市政府不予补贴。

  2.各街道办事处应选择有施工资质、技术水平高、信誉好、有小区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凡单项工程造价超过市政府规定限额的要进行公开招标,施工合同签订后方可开工。

  3.市规划建设局作为市政府老居民区改造的牵头部门,负责老居民区改造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督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执行工序质量验收制度,前一道工序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通知市规划建设局工程监督人员现场核查,做隐蔽工程记录,由市规划建设局工程监督人员、街道办事处现场代表和施工队代表共同签字认定。

  4.市规划建设局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绘制竣工图,编制工程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统一报市财政局审定,审定结果作为市政府以奖代补的依据。

  五、工作步骤

  (一)建设改造阶段(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15日)

  按照已确定的改造计划,各街道办事处确定施工队伍,全面开工建设,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二)验收阶段(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1月15日)

  市规划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对改造小区工程量进行实测实量和质量验收。

  六、考核评奖办法

  市政府根据完成投资额实行以奖代补,用于弥补各街道老居民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不足。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补贴。

  2015年全市老居民区改造奖励资金总额3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补贴。其中定额奖250万元,城关街道、新华街道、兴达街道定额奖为70万元,昌盛街道为40万元,未完成定额投资的按实际投资额奖励。超额奖50万元,四个街道超额总额不足50万元时,按实际投资额奖励;若超额总额超过50万元,根据各街道超过定额的额度按统一比例进行奖励。测绘、设计等工程前期费用包含在超额奖内。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爱卫办、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庄河市2015年老居民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89706349),具体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协助各街道办事处落实老居民区改造项目;定期统计上报老居民区改造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老居民区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服务,组织对老居民区改造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2.巩固成果,加强管护。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已改造的老居民区设施维护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维护管理机制,倡导居民通过自我管理、自发维修等低成本管理模式加强管理。凡2011年以来建设好的标准化小区日常管护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资金由各街道办事处自行筹措。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街道办事处要把老居民区改造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按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城建助理现场抓的责任分工,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圆满完成今年老居民区改造任务。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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