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殡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4
庄政办发〔2015〕42号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5〕24号,以下简称《意见》)、《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文明殡葬工作的通告》(大政发〔2015〕25号,以下简称《通告》)精神,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生态殡葬新风尚,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文明殡葬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殡葬改革精神,开创殡葬管理新局面 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事务性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立部门相互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殡葬管理联动和长效机制,完善殡葬管理格局,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社会化,开创殡葬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1.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推进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倡导文明殡葬,摒弃陈规陋习,维护好我市殡葬改革成果。 2.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我市殡葬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权责,坚持属地化管理,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推诿扯皮现象,对殡葬管理工作中不作为、推卸责任的部门单位和分管人员,要严肃追责。 3.全面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性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推进殡葬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文件要求,推进殡葬管理工作 1.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一次性纸花圈,市民政局将适时制定我市取消一次性纸花圈工作方案,并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市殡仪馆、公墓、骨灰堂作为殡葬改革实施单位,要明确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好服务工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要派驻执法人员到殡仪馆等重点单位,维护场馆秩序,预防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 2.严厉打击个体运尸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个体运尸车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要求予以惩处。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殡仪服务单位的运尸车辆须在车体上贴挂专用标志,依法依规接运遗体。 3.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告知书,对已取得合法手续的门点、商户,逐户进行告知劝导,并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商品经营范围,对违反规定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及时进行整改处置。对未取得经营手续非法制作、销售殡葬用品的门点、商户,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民政局按市场监管规定予以取缔,并按规定处罚。 4.《通告》宣传单现已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力量将宣传单张贴出去,并做好政策传达和督查工作,充分调动村(社区)力量,做好宣传普及。 5.完善殡葬综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形成体制科学、机制顺畅、主体清晰的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本部门单位内部传达学习殡葬改革系列文件精神,并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三、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管理责任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殡葬工作,明确任务分工,把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殡葬改革各项工作。 市民政局:制定我市取消一次性纸花圈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做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殡葬改革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研究取消一次性纸花圈后的替代方案,保障死者家属对殡仪服务的合理需求;认真做好取消一次性纸花圈的工作总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系列文件要求,持续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做好殡葬设施建设的立项工作。 市规划建设局:对在城市公园、绿地、山林、风景林地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焚烧香烛、供果、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对不听规劝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殡葬企业和殡葬市场的监管,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经营丧葬用品的行为;对我市已取得正规经营许可的殡葬用品销售门点,发放告知书,教育劝导其配合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自觉放弃制造和销售一次性纸花圈;对未经许可私自经营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门点进行取缔,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市国土局:依法为殡葬设施办理用地手续;对没有办理用地手续违法违规建造坟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市公安局:牵头做好对在丧事活动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理工作;对违反规定,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或处罚,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取消一次性纸花圈的保障工作;对向车外抛撒冥纸的,公安机关交管单位要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 市城管局:对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焚烧香烛、供果、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对不听劝阻的,依据《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协助相关部门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市林水局:对在市区外林地建造坟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市环保局:加强对殡葬行业的环境管理。 市卫生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院死亡患者遗体处理程序,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遗体管理和接运。 市物价局:牵头组织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公示和明码标价等行为。 各新闻媒体: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系列文件要求及我市工作方案,积极策划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让政策深入人心。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和加强殡葬工作属地化管理,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和约束。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白事理事会以及殡葬联合会(协会)、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市政府共同推动殡葬改革,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四、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文明殡葬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庄河市文明殡葬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殡葬工作,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把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抓好抓实殡葬改革各项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殡葬治理体系。 附件:庄河市文明殡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
附件: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庄河
招商资源
北黄海经开区
